一、西安市信访局概况
(一)部门主要职责
西安市信访局既是市委的工作机构,也是市政府的工作机构,列市委机构序列,主要机构职能为:
(1)贯彻执行信访工作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,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、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。
(2)负责处理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市委、市政府及领导同志和市级信访部门的来信、来电、来访和网上投诉;督促检查依法逐级走访和视频接访制度的落实。
(3)负责向市委、市政府反映群众在信访活动中提出的重要建议、意见和问题,综合研判信访信息,开展调查研究,提出制定完善有关政策、法规的建议。
(4)负责国家信访局、省信访局和中、省、市领导批示信访事项的立案、交办、督办工作,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;负责按规定做好信访复查、复核工作。
(5)综合协调处理“三跨”(跨地区、跨部门、跨行业)、“三分离”(人、事、户分离)和重大疑难信访事项。
(6)负责我市进京信访群众的劝返工作;负责中、省驻西安单位有关信访问题的属地管理工作。
(7)健全完善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;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研判机制,分析评估信访风险。
(8)负责全市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,对群众进行宣传解释和思想疏导,提供相关法律、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。
(9)负责派驻市信访接待中心机构和人员的管理、服务和日常考核工作。
(10)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市信访工作,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,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。
(11)负责全市信访工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,对违反信访工作纪律的行为提出处理建议。
(12)承担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日常工作。
(13)承办市委、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(二)西安市信访局的决算单位构成:
西安市信访局设行政单位1个;事业单位1个,其中: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(经费不单独核算)。
纳入西安市信访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:
序号 | 单位名称 | 单位性质 |
1 | 西安市信访局 | 行政单位 |
2 | 西安市信访服务中心 | 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|
(三)机构设置情况
西安市信访局内设9个处室,分别为办公室、组织人事处、权益保障处、综合指导处、来访接待处、办理信件处、投诉受理处(市长专线电话办公室)、驻京信访处、督查处。
局下设1个事业单位为西安市信访服务中心,处级建制,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,经费不单独核算。
机关党的机构按照党章规定设置机关党委。
纪检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监察室。
二、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
附表1:2016年部门决算收支总表;
附表2:2016年部门决算收入总表;
附表3:2016年部门决算支出总表;
附表4:2016年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;
附表5:2016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(按支出功能分类);
附表6:2016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(按支出经济分类);
附表7:2016年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;
附表8:2016年部门决算政府采购情况表;
附表9:2016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“三公经费”支出决算表。
(详见附件)。
三、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
(一)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
2016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5万元,本年收入6491.87万元,本年支出6496.87万元。
本年收入较2015年收入增加154.10%,原因是基本建设遗留问题拨款占本年收入较大为64.68%,剔除基本建设拨款占比,实际收入较去年下降10.24%。本年支出较2015年增加153.01%,剔除基本建设拨款,实际支出较去年下降10.5%。
1、收入总计6491.87万元。包括:
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491.87万元,为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。
2、支出总计6496.87万元,包括:
(1)基本支出1206.23万元,主要是人员工资福利,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、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。
其中:工资福利支出925.28万元(基本工资261.77万元,津贴补贴325.36万元,奖金106.28万元,其他工资福利-长期聘用人员工资231.88万元),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1.33万元(主要是离休人员生活补助、遗属补助、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、在职人员2015-2016年养老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等费用),商品和服务支出131.45万元(其中:办公费8.41万元,手续费0.12万元,邮电费0.61万元,差旅费5.55万元,维修维护费1.39万元,培训费0.54万元,公务接待费0.06万元,劳务费0.4万元,工会经费5.09万元,公车运维费12.86万元,其他交通费-公务交通补贴95.93万元,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.5万元),其它资本性支出3.16万元(用于专用设备购置、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)。
(2)项目支出5290.64万元,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,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。
2016年项目主要包括基本建设项目(市信访接待中心成立遗留问题)、信访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和其他历年延续业务项目。其他业务项目包括信访业务费、全市信访表彰会议专项经费、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经费、市信访接待中心信访岗位津贴专项经费、市信访接待中心运行专项经费、市信访接待中心物业服务专项经费、派驻市信访接待中心人员办公经费、驻京信访接待劝返专项经费等。
(二)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
1、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。
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96.87万元,其中:基本支出1206.23万元,项目支出5290.64万元。
2、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。(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)
行政运行1104.31万元(含人员经费969.70万元、公用经费134.61万元);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9.70万元(全市信访表彰会议专项经费);信访事务5260.94万元(含基本建设项目资金4198.72万元、信息化建设项目资金33.81万元、其他历年延续业务项目资金1028.41万元);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.92万元(含在职人员2015-2016年养老保险单位缴纳费用、公益性岗位补贴)。
(三)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政府采购经费支出情况
2016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政府采购支出232.83万元,其中货物类支出7.78万元,服务类支出225.04万元。
1、货物类支出情况
支出用于信访信息化建设购买办公设备、专用设备、办公家具4.87万元;处室、餐厅、机关党委购买办公设备、专用设备、办公家具2.91万元。
2、服务类支出情况
支出用于市信访接待中心物业服务专项经费(物业管理费89.7万元、餐厅包厨费42.38万元、保安服务费46.8万元)、信息化网络维保服务17.24万元、电梯维保服务5.6万元、市长热线功能升级服务23.32万元。
(四)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“三公”经费支出情况
2016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“三公经费”支出23.44万元,其中,因公出国(境)费用0万元,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.13万元,公务接待费0.31万元。
1、因公出国(境)费用支出情况
2016年度本单位组织出国(境)团组0个;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(境)团组0个;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(境)累计0人次。相比去年无变化。
2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
2016年度本单位购置公务用车0辆;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4辆。相比去年无变化。公车运行维护费23.13万元,相比去年下降37.44%,系车改后部分车辆封存待上缴,公车运维减少。
3、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
2016年度公务接待累计3批次, 20人次,费用0.31万元;相比去年批次下降66%,人次下降79%,费用下降83%,原因是今年来我单位考察学习检查公务减少,接待任务下降。
专用名词解释:
(一)“三公”经费: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(境)费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。其中,因公出国(境)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(境)的国际旅费、国外城市间交通费、住宿费、伙食费、培训费、公杂费等支出;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(含车辆购置税)及租用费、燃料费、维修费、过路过桥费、保险费、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;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。
(二)行政运行经费:为保障行政单位(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)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,包括办公费、手续费、邮电费、差旅费、会议费、维修费、培训费、公务接待费、劳务费、工会经费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。
2017年11月13日
附表5:2016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(按支出功能分类);.xls
附表6:2016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(按支出经济分类);.xls
附表9:2016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“三公经费”支出决算表。.xl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