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中共西安市委办公厅、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〈西安市信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〉的通知》(市办字〔2019〕82号),西安市信访局(以下简称市信访局)是市政府工作部门,为正局级。市信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、省委、市委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,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。主要职责是:
1.贯彻执行信访工作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,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、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。
2.负责处理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市委、市政府及领导同志和市级信访部门的来信、来访和网上投诉;督促检查依法逐级走访和视频接访制度的落实。
3.负责向市委、市政府反映群众在信访活动中提出的重要建议、意见和问题,综合研判信访信息,开展调查研究,提出制定完善有关政策、法规的建议。
4.负责国家信访局、省信访局和中、省、市领导批示信访事项的立案、交办、督办工作,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;负责按规定做好信访复查、复核工作。
5.综合协调处理“三跨”(跨地区、跨部门、跨行业)、“三分离”(人、事、户分离)和重大疑难信访事项。
6.负责西安户籍进京上访人员的劝返工作,负责中、省驻西安单位有关信访问题的属地管理工作。
7.健全完善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,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研判机制,分析评估信访风险。
8.负责全市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,对群众进行宣传解释和思想疏导,提供相关法律、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。
9.负责派驻市信访接待中心机构和人员的管理、服务和日常考核工作。
10.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市信访工作,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,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。
11.负责全市信访工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,对违反信访工作纪律的行为提出处理建议。
12.承办市委、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办公地址:陕西省西安市盐店街19号
办公时间:周一至周五上午9:00-12:00,下午14:00-18:00(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:00-18:00,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)
联系电话:029-87616561